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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离婚律师谈:夫妻离婚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原则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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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5-14 15:2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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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近日,有网友向西安离婚律师王继平咨询,夫妻离婚时,孩子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判给母亲?对于离婚时的必须解决的子女抚养问题及抚养权的确定原则和注意事项。陕西知名离婚律师王继平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鉴于上述,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陕西离婚律师-西安离婚律师王继平,咨询电话:13772172229. QQ:609114770. 陕西离婚网-西安离婚网:http://www.sxlihu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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