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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离婚律师西安离婚律师王继平谈结婚彩礼什么情况下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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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6-27 14: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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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陕西知名离婚律师-西安离婚律师王继平(电话:13772172229),针对男女双方结婚前的彩礼返还问题,解释在什么情况下,离婚或分手时可以要求女方 返还彩礼:西安离婚律师王继平指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属于以上三种情况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西安离婚律师王继平咨询电话:13772172229. QQ:609114770. 陕西离婚网:http://www.sxlihu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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